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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奋战300天”系列访谈之处理不合法广告

  主持人:各位北方网的网友咱们好,欢迎收看“奋战300天”市容环境归纳整治节目。在本期节目傍边咱们将为咱们介绍处理不合法广告方面的论题,首要来介绍一下今日做客演播室的嘉宾:天津市市容园林委街容处理处处长宋毓德,欢迎您。

  主持人:刚刚颁布实施的《城市处理规则》傍边说到户外广告、商业牌子等设置是契合标准和方案要求的,首要您给咱们介绍一下户外广告的概念?

  宋毓德:《天津市户外广告处理规则》,对户外广告的界说是指使用公共自有或许别人一切的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空间、水域、路途、交通工具、公共设备、空飘物等载体设置的广告及牌子设备,包含霓红灯、灯箱、橱窗、标识、电子显现牌、公告栏、宣传栏、月报栏、画廊、指示牌、什物造型、门面牌子、标语、条幅等独立或隶属式的广告。

  一般户外广告狭义上指的是各种楼顶墙体占地设置的经营性广告,而实际上它包含经营性的和自选性的。经营性现在可以正常的看到,南京路、小白楼、中环线还有一些楼顶广告,一瞬间我会和咱们说对广告处理的状况,这是经营性的。

  自选性的,比方说各个商业的牌子,现在还有标识,比方,轿车4S店在自己经营规模之内设置占地标识也是自选性广告。比方说,北方网在卫津路门口挂一个标识,这也叫广告。这是广告的概念。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处理规则一起要求,在外环线以内及高速公路国道两边设置户外广告应当到市市容环境行政主任部分处理行政许可手续。未经行政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行设置户外广告,当然这个也包含自选性的各种牌子。

  私行设置应自行撤除,假如不撤除的由城市处理归纳执法组织予以。方才主持人介绍的天津市处理违法广告便是这项作业的概念。